來源:揚子晚報
[母女空難身亡前夫打官司爭遺產]2024年8月22日,泰國一架小型飛機失事,機上9人全部遇難,其中包括5名中國游客。@揚子晚報 記者從部分遇難者家屬處了解到,這一事故已經發(fā)生一年多,泰方仍未給出調查報告,不僅涉事酒店還沒有進行賠償,就連保險公司也未進行賠付,刑事調查陷入僵局,民事訴訟至少要等到明年7月。
段先生和遇難者中的張女士是情侶,已經相處很多年,當時兩人即將結婚。段先生說,他因為有事先飛回北京,張女士和她女兒上了飛機,小飛機上還有1個空位,本來應該是他的。
張女士的母親陳女士告訴@揚子晚報 記者,張女士前夫已經將自己告上法庭,要求分割遺產。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(guī)定,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(shù)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,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,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。都有其他繼承人,輩份不同的,推定長輩先死亡;輩份相同的,推定同時死亡,相互不發(fā)生繼承。
如果張女士和女兒在事故中同時死亡的時間無法確定,按照上述規(guī)定,會推定張女士先死亡,那么其女兒和母親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。
張女士的前夫主張,由于女兒也在事故中死亡,她本人的遺產以及繼承到的張女士的遺產將由他來繼承。
段先生對此表示異議,他說,小飛機按照乘客體重來安排座位,座位是固定的,飛行途中為了保持穩(wěn)定,還禁止乘客隨意更換座位。張女士坐在后排,她的女兒坐在飛行員后面,即張女士的前面。飛機以垂直姿態(tài)墜地,沖擊波應該從前向后傳遞,坐前排的人先死,坐在后排的人后死。這樣的話,應該由張女士先繼承女兒的遺產。陳女士是第一順序繼承人,張女士的前夫無權繼承。
陳女士說,女兒前夫在事故發(fā)生后以生父的身份領取了外孫女學校的學平險賠償金,還頻頻找她要錢。事故處理還沒有進展,他就看上外孫女可能留下的遺產,將她起訴到法院。